各潜在投标人:
江津区塘河镇人民现对塘河镇市政环卫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津采招F[2015]21号)作如下补遗:
一、评标标准里:
1. “(二)服务组织作业方案(10分)含车辆调度、人员安排、作业时间安排、清扫保洁措施、临时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等为该项目服务的一切措施(好10分、较好9分、一般8分)。”
变更为“(二)服务组织作业方案(10分)含车辆调度、人员安排、作业时间安排、清扫保洁措施、临时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等为该项目服务的一切措施(好10分、较好7分、一般5分)。”
“(三)业绩(10分)
1. 提供省级及以上市政环卫管理部门(含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有一项得2分;
2. 提供省级以上其他行政部门(含省级)颁发的荣誉证书有一项得1分,获得ISO管理认证体系证书得1分;
3. 投标人必须提供2012年至今有从事城市道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业务2个,有一个得2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变更为“投标人获得ISO管理体系证书,得1分;获得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得1分;获得ISO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得1分 。
2. 投标人提供2012年至今有从事城市道或公共场所清扫保洁业务业绩,一个得2.5分,最多得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 投标人提供一辆高压清扫车,得2分。”
二、“递交标书开始时间:201年月日:0。”变更为“递交标书开始时间:201年月日14:。”
三、“递交标书截止时间:201年月日:”变更为“递交标书截止时间:201年月日14:0。”
四、“开标时间: 201年月日:0”变更为“开标时间:201年月日1:0。”
五、“投标金缴纳截止时间:201年月日18:00时前(以到账日期为准)。”变更为“投标金缴纳截止时间:2015年5月日18:00时前(以到账日期为准)。”
六、其他内容不变。
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