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级机关各单位:
根据省、市关于做好涉及村(居、社区)机构牌子、考核评比、创建达标等事项清理整改工作的统一部署,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涉及村(居、社区)“三多”事项清理整改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机构牌子
按照省、市要求,今后村(居、社区)保留4个组织机构对外挂牌(村〈居〉、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2个组织机构可根据实际保留挂牌(标识)(民兵连、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5个服务活动场所对外挂服务标识牌(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社会服务管理室〈站〉、村〈社区〉警务室、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农村文化礼堂)。目前涉及村(居、社区)的机构牌子共160个,其中7个机构保留不挂牌,66个机构和牌子整合成5个作统一管理,取消129个。各类评比达标创建产生的荣誉类牌、状、杯等8个,可以适当形式集中摆放、展示。
二、关于考核评比
省、市、区单位涉及村(居、社区)的考核评比事项共37个,5个考核评比事项予以保留(平安综合考核、村社区党组织星级评定与农村先锋指数管理、农村文化礼堂考核、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考核、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考核);2个不列入清理范围(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评比、省“两优一先”评选表彰);30个考核评比事项,全部予以取消,区级层面配套的也全部予以取消。
三、关于创建达标
省、市、区单位涉及村(居、社区)的创建达标事项共126项,9个创建达标项目予以保留(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村社区创建、无社区村命名、省文化示范村社区创建、省级森林村庄创建、信用村创建、省级文明村创建、省级卫生村创建、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8个创建达标项目,不列入清理范围,省、区级层面不配套开展(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示范社区、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示范村居委会、全国村务公开管理规范化建设示范县、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国家和谐社区、全国社区侨务工作示范点、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国家地震安全示范社区);10个省直有关单位组织开展的不专门针对村(居、社区)的创建达标项目,不列入清理范围,区级层面不配套开展(省级敬老文明号、省巾帼文明岗、示范家长学校、“五四”红旗团支部和先进团组织、省级“农民工文化家园”、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区、省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省基层党校示范点、省级生态乡镇、省基层先进党组织);99个创建达标项目,全部予以取消,区级层面配套的也全部予以取消。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认真抓好清理整改工作。请各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按要求落实所在乡镇街道逐村(居、社区)整改到位。各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有关工作要求,以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力度,切实抓好涉及村(居、社区)“三多”事项清理工作,确保完成清理整改工作。
2.要结合“三多”事项的全面清理,大幅减少村(居、社区)工作台账资料,真正减轻基层负担。对保留的考核评比和创建达标活动,要注重实际效果,创新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工作台账资料的要求。
3.要把握好清理与做好工作的关系,机构牌子、考核评比、创建达标清理或取消了,不等于不要开展工作,相反要把工作做的更好,做到减“三多”不减服务、不减为识。今后再开展相关活动,绝不允许再挂牌,要实行准入制度,报区民政部门审批。
4.要引导和督促村(居、社区)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基层群众自治、社会治理的要求,继续做好村(居)民基本信息、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及辖区特殊群体、重点对象基本信息,日常工作、组织活动的相关原始记录等。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推进基础信息资料电子化,并纳入信息化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实现资源互联共享。
附件:省、市、区单位涉及村(居、社区)“三多”项目清理速整改清单
台州市黄岩区委办公室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办公室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