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经信资源〔〕号
各市(州)、贵安新区、直管县(市)经信(工信、工能、生态)委局,有关工业生产服务机构:
为指导工业企业有效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提升清洁生产审核水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工业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部署,经研究决定选聘一批工业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为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本次选聘,将按照我委拟定的《贵州省工业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选聘管理办法(试行)》(附后,以下简称《办法》)组织实施,请有关参选单位,按照《办法》的条件、程序、材料要求等,组织申报。
二、选聘范围。结合我省工业清洁生产审核开展的实际,本次选聘范围限定在省内已取得清洁生产审核资质,即在省厅等省有关部门认可的机构中,根据工业行业的具体要求选聘。参选单位在报送申请选聘材料时,在附件材料中应提供相关的批件复印件。
三、选聘数量。不超过家。
四、材料要求。参选单位需提供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版,报省经信委资源综合利用处。
五、报送时间。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到月日止。
联系人:陈卫红、刘祥均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地址:贵阳市中华北号省经信委大楼
附件:贵州省工业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选聘管理办法
关于组织选聘工业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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