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景洪市对市属国有企业经营性房屋资产进行清理,防止无序管理以及损公肥私、和纪律等不正之风的发生。
此次清理范围为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经营性房屋资产的管理及运营情况。主要清理国有经营性房屋资产名称、管理使用主体、面积、出租或转让协议(合同)、租金用途及收支结余情况、抵押或情况、房地产权证及持有人、所在、是否纳税、是否经过程序、是否按招标、是否存在法律纠纷或私人侵占等问题及其他相关内容。
在市属国有企业按照要求进行自清自查自纠的基础上,9月21日至10月24日,景洪市组织4个联合检查小组,对市属各相关国有企业进行了清理检查。共检查市属国有企业28家,核对出租、出借房886间(幢),总面积99887.77平方米。(完)(周书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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