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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业清洁清洗清理规范涉企收费 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青海省财政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支持企业健康发展
  •   2014年以来,按照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省委、省大力清理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特别是涉企收费,旨在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大众创业成本,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同时,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税收政策和结构性减税政策等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进“营改增”、煤炭资源税费,税收原则,依法征收,规范征收,全力支持企业发展。

      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

      (一)清理规范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清理收费基金相关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及国家相关部委要求,我省共取消、停征和免征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47项,其中:取消5项,停征缓征7项,减免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35项。在落实中央政策的同时,2015年,经省第4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决定自2015年3月1日起取消和停征我省设立的护联防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费和工伤劳动鉴定费等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涉企收费7项(取消6项,停征1项)。以上政策的落实,我省共取消、停(缓)征和减免涉企收费基金66 项,每年减轻企业负担约4.6亿元。

      (二)公布涉企收费基金目录清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以及国务院和省相关,印发了《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发展委关于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青财综字﹝2015﹞78号),规范了涉企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

      (三)加强收费基金管理。为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政事业性收费和性基金管理的通知》(财税﹝2015﹞30号),做好我省收费基金管理工作,转发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政事业性收费和性基金管理的通知》(青财综字﹝2015﹞241号),并对各地区、各部门加强收费基金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推进税制,支持企业发展

      (一)贯彻落实各项财税优惠政策。2014年以来,面对严峻的组织收入形势,全省各级财税部门努力克服经济形势下滑和税收减收的压力,积极推进税制各项工作,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和结构性减税政策,充分发挥结构性减税政策在减轻企业税负、扩大内需、引导经济结构调整、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贯彻落实国家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刺激经济发展。2014年全年共减免税收70.3亿元,2015年一季度共减免税收21.8亿元。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不仅缓解了企业资金紧张的矛盾,优化了我省的投资,也减轻了企业负担,增强了居民可支配能力,促进了全省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营改增”扩大试点工作落实到位。继2013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运行后,2014年,我省铁、邮政企业和电信业先后顺利实施了“营改增”扩大试点。目前各“营改增”企业均能正常开具和实施总、分机构纳税申报,实现了税制的平稳转换。截止2014年底,我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为7572户,共入库缴纳68497万元。经测算,2014年全年,与缴纳营业税相比,全省营改增纳税人累计整体减少税收49204万元,降幅为41.8%。试点后一般纳税人税负较试点前呈现逐月下降趋势,小规模纳税人100%享受到减税政策利好。同时,密切试点运行情况,深入开展营改增政策效应分析工作,特别是密切关注初期税负上升企业的情况,对试点纳税人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了解纳税人,解决纳税人在税制转换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帮助纳税人改进经营管理,提高适应新税制的能力,确保了“营改增”扩大试点工作平稳运行。

      (三)积极推进煤炭资源税费。为保障煤炭资源税费的顺利实施,我们按照国务院关于“不增加企业总体负担,全面清理涉煤的各项收费和基金,合理拟定适用税率”的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对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企业收费基金进行了全面清理,将煤炭矿补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价调基金、取消原生矿产品生态补偿费和海西州天峻县牧民可持续发展资金等。通过全面清理规范,现已全部取消、停止了省级及以下涉煤收费基金项目。在前期开展调查摸底、分析测算、清理规范的基础上,会同省地税局拟定了我省煤炭资源税税率,经省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实施。按照我省制定的《青海省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实施办法》,目前我省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工作顺利开展。受煤炭产销量大幅下滑、煤炭价格同比下降影响,截止2015年3月底,全省入库煤炭资源税2785.2万元,同比下降11.2%,减收352.8万元。据测算,按照从价和从量的不同政策同口径计算,我省煤炭资源税整体税费负担较前下降了14.7%。资源税政策的进一步实施,将持续为企业减负,支持企业发展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