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下午,省和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战略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长沙举行。财政部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焦小平与湖南省财政厅党组、副厅长刘文杰现场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据介绍,湖南是与清洁基金最早开展业务合作的省份之一,到目前,以地方财托贷款有偿使用的合作方式执行了签订贷款协议的11个项目,清洁基金共提供贷款54,200万元,带动了社会总投资335,150万元。支持的领域主要包括新能源应用、节能技改和能效提高等方面。据专业估计,我省已签订协议的11个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近34万吨,有效地发挥了清洁生产示范效应,促进了经济结构和工业结构优化升级。
“湖南在加快建设‘两型社会’和‘绿色湖南’进程中,发展目标与清洁基金的旨和支持领域关联度很高。”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焦小平说,“双方会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为契机,加强彼此合作,清洁基金也将在资金、合作、信息等方面充分发挥平台作用,为湖南推动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事业的产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发展作出积极努力。”
湖南省各级财政部门高度重视清洁基金地方财托贷款工作,将其作为促进低碳发展、支持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有力地促进了低碳发展和湖南“两型社会”建设。
据了解,湖南省自2011年10月签署第一批清洁基金地方财托贷款项目合同以来,至目前已签约及达成意向项目共16个,项目总投资51亿元,利用基金贷款10.96亿元。其中已完工项目2个,总投资198,271万元,利用基金贷款10,000亿元,在建项目9个,总投资136,880万元,利用基金贷款44,200万元;财政部清洁基金管理中心正在审批并已完成现场尽职调查(达成意向)的项目5个,计划总投资174,831万元,拟申请基金贷款55,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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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以下简称清洁基金)是由国家批准设立的按照社会性基金模式管理的政策性基金,旨在支持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清洁基金贷款用于支持节能、能效提高、新能源、非再生清洁能源、可再生清洁能源以及与此相关的制造业、服务业和其他具有减缓或适应气候变化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的项目。支持的对象是我国境内从事减缓、适应气候变化相关领域业务的中资企业、中资控股企业。贷款一次性发放,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贷款本金3年后一次性,对于公益性显著、投资回收期长的项目,贷款期限可适当延长至5年;贷款利率在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指导利率基础上下浮15%,利息每年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