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文件变更: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六项第条(招标文件第页)修改如下:
.中标人必须对所管养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做一个整体的方案,报海棠湾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后立即进行,在期间,海棠湾管理委员会不拨付任何费用。完成,经海棠湾管理委员会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之前所有的养护费用。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在养护管理经费中,海棠湾管理委员会不在另外支付该笔费用。
()项目类型:绿化。
()项目规模:招标范围内需要的各条段园林绿化面积。
()项目标准:黄土不露天;对遮挡住车辆拐角视线的灌木进行更换或移走;对枯黄干死或长势较差的乔灌木、草皮植被进行更换品种或重新补植等。具体以中标单位与我委协商后的方案为主。
()项目造价:具体以中标单位与我委协商后的方案造价金额为准。
()项目要求:具体以中标单位与我委协商后的方案为准。
()项目工期:三个月。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及地点
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年月日下午::;
、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
、开标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务中心旁)二楼开标室。
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年月日上午::;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
、开标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务中心旁)二楼开标室。
延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