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投标人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谈判文件有,应在本次谈判活动公告期(标书下载截止时间前)内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提问”栏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谈判文件内容。
十一、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经谈判小组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时间在河南省采购网、安阳市采购网、安阳市网站和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安阳市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可向安阳市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全文详见“安阳招标采购网-政策法规”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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