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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远县财政局扎实做好领导干部及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清理工作2014年11月12日星期三
  •   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树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防止发生以权谋私行为,根据市委、县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安远县财政局认真落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清理工作。

      一是组织学习,统一思想。及时召开局务会,传达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相关要求,深入学习了《中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国公务员法》、《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等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明纪律责任,进一步增强了清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明确任务,把握原则。成立领导干部及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小组,加强领导,扎扎实实地推进专项清理工作,明确政策界限,把握专项清理的范围、内容及纪律,要求参加报告的每位领导干部本着对组织、对本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在时间内主动报告真实情况,个人清理工作登记信息真实无误,从而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的诚信意识,严明了组织纪律,明确了违纪责任。确保专项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自查自纠,如实申报。严格对照清理内容,主动开展自查自纠,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领导干部认真对照清理内容,逐项进行自查,如实填写《领导干部亲属从业情况登记表表》,县财政局局办公室对个人填报的内容进行梳理汇总,填写《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汇总表》,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对无正当理由不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通过全面的自查和清查,未发现领导干部及亲属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问题。

      四是加强监督,实行问责。严格按照国家政策纠正违规问题,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在时间内如实填报、按要求主动纠正、积极整改违规问题的,可视情节依照有关政策从轻或减轻处理;情节轻微的,免予处理。通过多种形式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加督力度,对清理情况进行了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举报或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瞒报行为的站所和个人,按照有关从严处理。同时,完善相关制度,加强领导干部管理力度,严格执纪问责,确保不发生违规违纪问题。(县财政局陈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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