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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204家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只有27家完成评估-工业清洁清洗
  •   东南网5月7日讯(本网记者 倪斌)今日,福建省环保厅通报关于2014年全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情况。截至5月6日,省环保厅公布的204家应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中完成评估的企业为27家,占总数的13.2%。其中,评估完成率最高的是福州市;尚未开展评估的有厦门、漳州、龙岩、宁德市;公布企业数量最少的是莆田市,仅公布6家,完成评估1家。

      通报要求,下一步要加强备案工作。所有未备案企业应于2015年6月10日之前登录清洁生产业务系统()进行备案。逾期未完成备案并未开展评估的企业,将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三十九条“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在清洁生产审核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负责清洁生产综合协调的部门、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依法予以处理处罚。”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所有未完成评估的企业应抓紧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及时送审评估,属于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冶炼业、含铅蓄电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5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行业企业的,限于2015年11月20日前完成评估;其他行业企业限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评估。逾期未完成的,将依法予以处理处罚。凡评估结果为不通过的企业,要抓紧实施整改工作,尽快向评估机构报送修改后的审核报告。

      同时,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指导和督促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敦促未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的企业严格按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方案,尽快提升评估完成率,确保审核工作达到节能减排的要求,取得明显的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