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1月13日-2014年11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86468920
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嵩山20号
联系人:南京市建邺区环保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3119.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7557.25平方米。容积率≤2.2,建筑高度住宅<60m、非住宅<100m,建筑密度≤20%,绿地率≥50%。根据南京河西奥体B-3地块项目局部建筑高度与出入口调整方案专家论证会会议纪要,南京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第[2014]072号,在容积率保持不变的条件下,小区局部建筑高度提高至100米;沿月安街一侧应为此原规划要点不超过60米的建筑高度控制要求。
(1)废水
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度。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江心洲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废气
本项目以天然气作为燃料,天然气是清洁能源,燃烧废气可以直接排放,对影响很小;居民厨房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通过专用烟道集中排放;地下车库废气采用机械强制通风,对周围产生的影响很小。
(3)固体废弃物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收集后均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的噪声源为地下停车场通风设施噪声、水泵房、变压器噪声以及人员社会活动噪声等。建设项目拟选用低噪声设备,有振动的设备设减振基础或吊架,接管设柔性减振接头对所有送、排风系统作消声处理,对噪声较大的机房将采用特殊处理以将其与建筑的其他部分隔离,包括采用双层墙夹吸音材料、双等。采取上述措施后确保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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