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江津区交易中心)根据江津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任务通知,对江津区塘河镇市政环卫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二、资金来源
采购单位自行支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规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招标文件发布时间:年月日。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及全部相关资料,投标人自行在采购网、江津区人民门户网、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三)投标地点:江津区交易中心开标室。
(四)递交标书开始时间:201年月日:0。
(五)递交标书截止时间:201年月日14:0。
(六)开标时间: 201年月日:0。
(七)开标地点:区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投标金
(一)缴纳投标金方式
投标金通过电汇、汇票、转账等方式缴纳,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提交,不得使用现金进账。
(二)投标金账户(以下任意银行均可)
.收款单位:江津区财政局
.开户行及账号
(1)金账户缴费银行:重庆三峡银行江津支行
账号:00018
(2)金账户缴费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江津支行
账号:10009157
.各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时,在用途栏按下列格式进行注明:塘河镇市政清运。如因未注明或注明内容及格式错致无法核实其到账情况的,由各投标人自行负责。
4. 投标金咨询电话:(023)47217307。
(三)投标金缴纳截止时间:201年月日18:00时前(以到账日期为准)。投标人投标时提交递交投标金银行票据、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给交易中心财务科,同时原件携带至开评标现场备查。
(四)如因银行回单和投标人开户许可证未递交,或未及时办理确认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投标有关
(一)本项目标书费:00元/套(可现场刷卡)。投标人缴纳标书费时将投标金银行票据、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交给交易中心财务科,原件携带至开评标现场备查。未交纳标书费的,其投标无效。
(二)开标时投标人先递交投标文件,然后再到财务科缴纳标书费。
(三)投标单位应自行踏勘现场。投标单位自身应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投标单位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过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条件。
(四)质疑:递交书面质疑截止时间为201年月日18时前。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在收到质疑后1个工作日内与交易中心联系,并及时反馈回复情况。其他问题可向区交易中心鉴证科(023—47217302)提出质疑。相关格式请在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
(五)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项目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江津区交易中心。
联系人:石 颖
邮编:402260
电话:(023)47217306
传真:(023)47217313
地址:江津区几江街道塔坪219号(江津区祥瑞步行街中段津华大厦二楼)。
(二)采购人:江津区塘河镇人民
联系人:陈永高
电话:
邮编:402260
塘河镇市政环卫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项目采购招标文件.doc